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领导小组制度,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,40多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,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。在全省各部门的合力推进下,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。
近年来,我国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加快构建公共信用评价、信用综合监管和信用联合奖惩体系,在越来越多的政策支持为诚信企业亮起绿灯的同时,也让有过失信不良行为甚至被列入“黑名单”的企业和个人,在参与招标投标、政府采购、贷款融资及置产置业、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活动时处处受到限制。国内企业也纷纷开始关注自身信用的构建和维护,树立信用品牌,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商机。
据人行有关人士介绍,近年来,河北省信用信息平台网络建设水平在不断提升。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官方门户网站“信用河北”运行平稳,已实现与国家和省内11个设区市、84个省内有关部门及全部县(市)互联对接。同时,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,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治理,加大政务公开的推动力度,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归集初具规模。与此同时,河北省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初步形成。初步建立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和联合奖惩机制,在环境违法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公布失信企业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。研发启用信用联合奖惩系统,实现从联合奖惩备忘录印发到奖惩措施实施、反馈的全过程覆盖。此外,法律法规建设初步完善。出台《河北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》《河北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等文件,《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》正式实施,为全省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法律保障,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。
今年以来,根据机构改革情况,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由省发改委、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双牵头,调整为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和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双牵头,并完成了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整工作。据了解,下一步,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将与省政务办通力合作,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小组办公室的协调联动作用,形成部门合力,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。